何成濬日记>19420731

1942年07月31日

星期五

本日午前八时,会审桂林荣誉军人管理处少将副处长秦开明等,利用职权舞弊营私案,因秦副监在假中,特于八时前到部照料,审判长何芸樵、审判官胡伯翰、袁巨骧、军法官梁国桢、李毓龙,至十时会审毕,即开评判会议,结果秦开明处无期徒刑,军政部桂林办事处科长黄勋处有期徒刑十年,军医署桂林办事处处长王士成、科长张在勤,处有期徒刑两年,缓刑两年,处刑似较轻,但审判长、审判官均如此主张,签报委座,未识能核准否。
据胡伯翰言:
前贵兴师管区司令胡启儒判处死刑后,有重要军官廿余人,声名呈请委座,贷其一死,改为无期徒刑。
委座亲批云:
「此何等事,妄加干涉,置国家法纪于何地,凡列名者,均记过一次示儆」等因。
委座之整饬法纪,毫不假借,作奸犯科者,应知所戒惧也。
前电陈辞修,请调六战区中将高参金鉴明,为第7战区军法执行监,今接其复电允诺,当即饬总务组备文呈报,请准朱耀华辞职,以金鉴明继任。
远征军兵站总监林湘因溺职,奉令交本部看管并彻查。
后勤部副部长端木杰,以林尙有须淸理事件,恳暂由该部负责担保随传随到,今日特函后勤部,请正式致函本部,以便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