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诗习作会第七回例【会】
澄堂四弟本日为还历[1]之辰,余与五弟、内子、映雪、阿面、轻烟、阿雨、垂芳、五姊、七姊、光华、耀华、清秀、阿微、磐石、岩〔岩〕石、捷修、纯锭、犹龙、瑞腾等同参拜。
三日命犹龙、金荃往税务课对照所得额之申告,就中地租余之申告比调定[2]额多百五十余円,而调定额之错误者:内子制麻会社之配当金百六十円,调定为千六百;制纸会社之株式三年前已卖却矣,调定五十円;最无理者大安会社之杂支出者,他认定为社长个人之额,而对余所得额调定增加三千八百余円。
十时税务吏松岛[3]来,详告彼余对会社之关系,彼言归问中村[4]税务吏然後决定。
安藤军司令官初次地方视察,州通知往州厅接见。
汉诗习作会第七次例会,出席者鹤亭、小鲁、见龙、德贤、培英、正昌、资瑞、宝书、春怀、柏梁〔梁〕、铭瑄、春梅、垂胜、荣锺〔钟〕、天佑。
作「野望」七绝冬韵,荣锺〔钟〕、铭瑄为词宗,夜共飨祭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