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成濬日记>19420520

1942年05月20日

星期三

午后四时,出席本会各部院会厅会报。
军令部报告军事情形后,何总长即席复报告两事,请各部院会厅主官注意:
(一)近时各机关职员犯贪污案者甚多,然皆由特工人员检举,而主官对其属僚之非法行为,从不注意,且有为之隐饰者。
今后如再有此等事发生,各主官应连带负相当责任。
(二)公务员眷属平价米代金,必须就实有人数报领,不得浮滥,违者一经查觉,当停发其应领之代金及贴津六个月,以示惩罚。
并云此系国防最高委员会拟呈委员长核准之件,五院及军委会应一律遵办。
第1项因现在之舞弊营私者,为计颇巧,主官难于周密防范。
第2项眷属之在沦陷区者,旣准其报领米代金,则浮滥与否,殊无由调查。
米代金之规定,本不妥善,反不若改作每员暂给战时津贴若干,俟物价平复,即行取销,今若此,任主官者恐将不胜其烦琐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