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日
山东分局发出《关于执行中央整顿三风指示的决定》。规定从5月10日至10月10日为研究和讨论中共中央宣传部所规定的整风文件阶段,把握文件的精神和实质;10月10日后,即开始检查工作,鉴定党员。要求各级领导干部,以身作则,积极参加,并起领导作用和模范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