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成濬日记>19420308

1942年03月08日

星期日

本日因系星期,庆华化学颜料公司经理乐润田,邀陈雪暄、贺元靖、范绍陔、秦绍文[1]、浦心雅及余,于十二时往其南岸周家湾寓所便餐,并邀寓居南岸诸友作陪。
午前十时一同渡江,到后先探视周星棠病状,星棠即住在润田寓内,见其精神面色均如常,惟右腿不得力,行动大难,起坐亦须两人扶之,将来能否复原,殊无把握也。
餐毕稍坐谈,已午后二时,复同至克成寓,观其所收藏之古字画。
时赵典之、周耀靑等皆来,即在克成寓晚餐。
八时后,始渡江返寓。

[1]秦绍文,名德纯,山东沂水人,保定军校及陆大毕业,时任军法执行总监部副监。
据其所著「秦德纯回忆录」云:
「总监是何成浚,为人气度恢宏,诚恳敦厚,执法公平正直,无枉无纵。
当时,凡作战不利或贪污渎职的军官,都交由总监部依法审判,所有将级刑责和士兵的死刑判决案件,均呈请最高统帅部最后核定。
我们均一切依法判决,但当时因战况关系,常有时重时轻的情形发生。
何总监皆依法力争,有时经过四、五次的签呈始获邀准。
蒋委员长之严格执行军律,如枪毙韩复榘事,是法由上行,提高士气,实为抗战胜利的主因。
后来,何和我商量等到前方打了胜仗再签请批示或俟前方情况转好,再请批示,但求免去若干人的死刑,因此全活者甚众。
自民国三十年到民国三十一年,我襄助何总监处理全国军法业务,合作无间,相处融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