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月16日
晴
上午往看林老于农场。客过多,不宜于休养。
下午阅“资料”二期,警句:
“对于一切友党干部、友军、友区军政长官等不论其是否顽固,应该:a、一视同仁地对其眷属、财产,妥为保护。b、对有声望的军政长官之家属或家属中之有声望者应酌量吸收他们参加民意或行政机关。c、如系抗属,应设法优待。d、家属本人确有汉奸行为并有确实证据者,在逮捕审讯后,必须取得当地最高政府批准处置,对某些重要分子的处置,并取得各地中央局或中央分局的同意。e、对其家属除依法缴的赋税不得滥行征发。……
“党要在一切情况下,就是在反共高潮中,也要依法保障他们的人权、财权、政权,努力进行争取工作。仅仅对其中坚决反共的顽固分子,仍应领导群众与之进行合法的正常斗争,在群众中孤立他们,但原则仍是一打一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