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2年01月15日
星期四
(上元)晴
西北公路局局长宋希尙因有贪污舞弊嫌疑,经军风纪第五巡察团检举,奉令交本部讯办。
宋曾任首都工务局长,与各院部主管官多有往还,本日来为关说者颇不乏人。
即居院长、何总长[1]亦力言其寃。
案情尙未查明,殊不能断其有罪无罪。
但近日贪污之风较任何时代为炽,而舞弊之巧,实远出人意想以外,无论用何方法,欲搜获其证据,殊不易易。
当人心狡诈之际,执法者眞繁难不堪也。
[1]何应钦,字敬之,贵州兴义人。
日本士官十一期步科毕业。
政府迁渝时,任参谋总长,仍兼军政部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