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2年01月11日
1时50分,口授给加里宁方面军司令员的第170007号命令,要求在本日,至迟不得迟于12日,必须攻占勒热夫城,建议使用大炮、空军等各种火力猛烈轰击该城,即使该城受到严重破坏也在所不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