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松、宫崎来访
魏来传来,言曹氏经济之困难,余亦赠之二十圆。
夔龙来,再告之申甫希望入役场之事,他言欲采用办理皇民奉公会也。
何锡珍两日前归自东京,四时来访。
三松演渥(黄改)、【1】宫崎峰明【2】(饶改)两判官,黄演烺【3】博士,以林庆为导十时余来访,适金生持其祝寿诗来,遂使其导之往游莱园,留之午餐,并招夔龙、根生为陪,四时余同往台中。
三松等去后,余与根生到醉月楼。
六时陈炘、黄朝清、二哥、犹龙、垂芳、垂立、资彬、金海陆续而至,遂即开宴,盖为陈、黄等来祝寿之谢筵也。
九时犹龙、根生同返雾峰。
【注】
【1】三松演渥:本姓黄,即黄演渥,一九0二~1971年,台中东势人,1923年台南高等商业学校毕业,04月就职于铃木商店香港支店,1925年辞职,到日本留学,1929年毕业于东北帝大法文学部,旋任该学部助手,同年高等考试司法科及格,一九三0年07月以司法官试补入东京地方裁判所任职,1932年任台湾总督府判官,在台北地方法院任职,1933年转任嘉义支部,1935年底任职台南地方法院,1944年升任台湾总督府高等法院判官。
战后任台湾高等法院推事兼庭长。
1952年升任高等法院推事,1958年任司法院第二届大法官,1967年连任,1971年03月19日,出席大法官审查会议中脑溢血去世。
(《台湾人士鉴》,昭和十二年版,页一二一;
许雪姬总策划,《台湾历史辞典》,页九三五,吴文星撰)
【2】宫崎峰明:原名饶维岳,一九0三~1964年,新竹州头分人,1929年京大(英)法科毕业,同年12月高等文官考试司法科及格,1932年任判官,12月任东京地方裁判所兼东京区裁判所预备判事,而后回台任台湾总督府法院判官,补台北地方法院判官,1935年10月任台中地方法院判官。
二二八事件时一度被捕,历任台南地方法院庭长、台中地方法院院长。
(《台湾人士鉴》,昭和十八年版,页三八六)
【3】黄演烺:一九0二年生,台中东势人。
1925年台湾医学专门学校毕业,是年04月起到11月在日本赤十字社台湾支部医院妇产科任职,而后入东京医学专门学校,于1927年中退,回台后于竹山郡鹿谷庄开业,一九三0年入京都帝国大学医学部专修科学妇产科,并入该校医院任妇科副手,1934年得到京大博士学位,同年08月在赤十字社大阪支部医院任职,1935年07月回台,1936年03月在台中开黄产妇人科医院。
(《台湾人士鉴》,昭和十八年版,页一四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