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来传来,言林九牧公公业可用名义变更为尚亲堂,又可省登记税八百余円,然非开多少应酬费不可,许之。
澄波[坡]、绍培十时余来,先商宗庙之事;次言用佃人之名义寄粟於农仓,业主之损害莫大焉,因先扣除佃人之债务也,非鸠集业主对当局陈情不可。
余甚赞成其说,但岁将暮矣,所欲言之事系明年之一期粟,不如待明年言之,留之午餐後乃去。
汉忠六时余来会攀龙,饭後乃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