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氏宗庙敷地,澄波[坡]、汤盘两人之名义二分之一赠与於祭祀公业林尚亲堂,其登记税用官定二则田之价格,而不用市中建物敷地[1]之价格,[2]免却登记税千七百円(合余二分之一算之)。
魏来传持登记副本来,即以电话告澄波[坡],他闻之甚喜。
绵松三时余来,问溪心垻之土地欲卖渡於人,果有其事乎。
即将欲卖渡之所告之。
春怀、西庚、纯锭、金生、柏梁〔梁〕、铭瑄八时余来访,余与攀龙俱出会之,杂谈至十时余乃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