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献堂日记>19411126

谢健之子托陈子卿来,请余题其父之墓石,即书「有子能承父志,自当含笑九泉」十二字与之。

南街嫂及阿选十时来商灵山寺承〔呈〕请认可之事,现时寺中无一有资格之住职者,不得已决定用林德林之名义;其次商建筑之金额假定三万円,时期俟事变後认为适当之时而行之。

犹龙代余修寄长谷川总督之信,晚方持来,即为寄去,大意劳其为国家之尽力,并约近日往访(他於明日归台)。

天佑同余往莱园散步,遇元吉助役引□□【大屯】郡庶务课长,[1]视察将来建设模范村之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