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月廿四日
今日午后予拟就促进民治之新案,内分四款,即(一)抗战终了之日召开国民大会制宪;(二)扩充战时民意机关职权;(三)用人不歧视党外之人;(四)保障人民之合法自由。
蒋先生及张君劢、左舜生等均同意由主席团提出参政会,而将张等原案由主席团保留。
相关人物:左舜生 张君劢 蒋中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