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献堂日记>19410919

云龙代还利子

南街嫂来,请往青桐林灵山寺听施宾〔斌〕宗[1]於廿一日讲《弥陀经》,预定二周间云。

余因廿一日有读诗会,乃订廿二日前去。

瑞腾持「待月」之诗二首来交,杂谈数十分间。

垂胜三时余来,谓陆龙对林居财借金四千円,以云龙为保证人,自昭和十三年十一月起算至本日,利子计千百四十七円,阶堂仅许偿还母金而不肯支出利子。

余言云龙为保证人当代为偿还,即如数交之。

既而又来言,据居财所云十二年十一月至十三年十一月尚有利子四百円未偿还,待夔龙归自台北,然後问之,若有领收证,则是清楚;若无领收证,须再还他四百円云。

五时余赴中国语讲习,并招曹玉波、魏来传、庄垂胜来同晚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