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献堂日记>19410617

灯火管制  始政纪〔记〕念日  大审院弃却  警务课长来访 今朝雨霁,犹龙同余赴始政纪〔记〕念日於雾峰国民学校,役场、派出所之人概不出席,想为灯火管制故也。

犹龙为来宾代表述祝辞,式毕校长迫友一请余少憩乃返。

吉村三夫、詹海荣两新巡查来叙礼,适不在。

陈炘被命参加视察团,六日往福州,十日归来滞在台北,本日返台中,以电话与之打合晚餐之日。

州警务课长吉川清、[1]警部大下芳藏,四时余庄长夔龙导之来访,杂谈三十分间乃去。

清濑一郎[2]辩护士电报来,谓与岩本安吉外七名之诉讼,我方提出抗告於大审院[3]被弃却。

此件系関直彦[4]所招之台湾证券会社也,其金额合计约近四千円。

八时余警报一传,灯火尽熄,余在床中作步应社诸友之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