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桐林
启东受余之嘱,使人送来兰生慈善会学资补助金百八十圆,将以作许氏速宽(普愿)自04月至09月之费用也,即将此金额交施氏选。
今日读《法华经》方便品第二、譬喻品第三、信解品第四、药草喻品第五、授记品第六、化城喻品第七一半。
【1】晚饭后与南街嫂、阿选谈经中大要。
【注】
【1】《法华经》第二至第七品:《法华经》正宗分共十九品,方便品第二为其中首品。
在前述序品中,佛已显示将说妙法之意,故在第二品中继说本经之宗,即强调一乘大法之方便。
譬喻品第三则为正宗分之第二品,《法华经》共有七譬喻,独以此品以譬喻命名,盖因本品以三车喻三乘,以火宅喻三界,为譬喻中之最大、最前者。
方便品专利上根(舍利弗闻法而解),为中下等根未起信解之心,故为说譬喻(须菩提等领解)。
再不解者,则更说穷子之譬喻,以信受了解之心为本,而名为信解品(第四品)。
之后佛重述前所未尽之义,再伸引证,即为药草喻品(第五品)。
授记品(第六品)则是分别给与之意。
为众所知识之人,或为甚深微妙之义,及或有广大殊胜之因果,均应授记。
摩诃迦叶四人,以有因果,当为授记,故有此品。
为利下根,对治阿罗汉等,乃说因缘,化城喻品(第七品)即为其中一节。
(太虚大师,〈《法华经》讲演录第二至第七品),报佛恩网,http://book.bfnn.org/article2/1037.htm,二00七/0四/0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