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献堂日记>19410513

季商之第四妾【1】来,述其子双意将与蔡国[汉]基于此18日举行结婚式,瑞腾一切置之不理,反出种种意外之言。
黄清波在台中、陈炘在台北,俱以电话来言,本间军司令官明晚六时半在其官邸开时局恳谈会,请余出席。
许之,明午急行车上北。
陈氏薄燕之遗产将登记为青桐岩之财产,郑松筠书来,请求登记税三百二十五圆,手数料四十圆,对林氏悦支来,使坤山如数送与松筠。
晚会五弟,他言圆宝庄之土地四十余甲已卖定规,又将再卖柳树湳田中央之土地与大安会社,并劝余卖丁台、溪心坝之土地。

【注】
【1】为李真瑜,因家贫将被卖,十四岁于归林季商为第四姨太太。
(许雪姬,《雾峰林家相关人物访问纪录》,下厝篇,页十一,〈林双意女士访问纪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