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1年02月28日 同陈云、李富春以“洛、陈、李”署名致电杨清,指出: “不能立脚的党员及非党革命知识分子可以大批收容来延。 (一)你们尽可能先审查,来不及时直接送中组部。 (二)收容费实报实支,但不要浪费。” △本月某日 以洛甫署名致电钱之光并转许涤新: “请将张谔夫人于下次汽车送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