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三)月十九日毛泽东、陈绍禹等七参政员致电参政会秘书处,谓彼等对于新四军事件,已提有惩罚何应钦、顾祝同及取消中央处理此事命令等主张计十二款,在政府未予裁夺以前,不能出席参政会。
毛等此种表示,似系借此要胁。
予托张冲转告周恩来,告以如此做法,只促成破裂,决不能威吓中央,盼其将来电撤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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