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纵日记>19401006

1940年10月06日
前次我签呈统制粮食办法6项,奉谕发交卢总局长研究。
兹据卢作孚呈复,列举困难情形6点呈核。
我根据其6点困难情形附签。
根据卢总局长所议,粮食统制,大可不必,如卢总局长能负责为另有有效之办法,自当别论。
否则,民以食为本,与其坐以待毙不可想象之危机,无宁统制以为预期所发生之困难而逐次以求解决也。
签成,亲自送往陈主任核阅,陈主任亦同意。
其时适芷町亦在座。
谓作孚之办法,并非自由买卖,其用意原不可厚非。
下午特往第4组调阅卢作孚报告。
卢氏之办法,09月19日呈上,委座并未批准。
21日陈主任再呈请,始奉批照办。
现在即采行此种办法。
此种办法,系将重心置于乡镇保甲长身上,地方政治如此之坏,将来成效如何,尚不可知,惟米价之继续上涨,则可断言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