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梁川十时来,托与五弟商量专祠[1]之土地同少聪合为卖出,他并非不识阶堂,何故托余,其中必有缘故。
松龄二时余来谓其母之遗产欲作财团法人之部分,前日商用二人为管理,昨接鹤年寄来书类,他一人欲独为管理,其存心叵测云云。
余许其再修书与犹龙,非两人为管理人,不可盖执行人之印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