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0年02月15日
为中共中央起草《关于办理党校的指示》。
这份在总结延安马列学院办学经验基础上写成的文件,内容共有十八条,规定了一系列办理党校的原则。
指示指出:
“求得理论与实际的一致,是党校教习的中心目标。
但在学校生活中,求得这种一致的方法,应该同在实际工作中不同。
在学校中为了求得这种一致,应该使学生切实了解马列主义的精神和方法,应该经常研究与讨论党中央与党的领导机关的各种文件与指示,应该经常多请当地的和外来的负责同志报告各种时事问题及各种实际工作的情况与经验。”
“教学方面应以由少到多、由浅入深、由中国到外国、由具体到抽象为原则以达到学生对所学的功课真能切实懂得之目的”。
教学方法“应采取在教员指导下以个人自习(即自己读书)为主的原则。
小组会的集体研究只是帮助个人学习的辅助办法。”
该文件编入《张闻天文集》(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