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月[十六](十五)日据高宗武今日自港致张岳军信,「日支新关系调整要纲」(即和平条约)业经汪派人与日本军部代表人影佐等于去年十二月卅日在沪签字。
此项协定之内容,较民国四年日本所提之二十一条苛酷何啻十倍。
今日汪精卫自沪发一电致蒋先生,主张与日言和,仍谓日本条件非亡国条件而为足以助我实现三民主义之条件!蒋先生于夜半自电话中聆陈布雷之谈述后,即告以可令电局退回,以示不接受「叛逆」文电之意。
但余告布雷不必如此办,尽可暂置不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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