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友凤日记>19390618
五月初二日〔6月18日)
本县公署催纳钱粮,紧急不缓,每两钱粮纳洋三元,解省二元,留县一元。
县公署之催纳钱粮职此之故,县署官吏,天良丧尽,不恤民瘼,宜乎上天怒降灾于下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