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友凤日记>19390514

三月二十五日〔5月14日)

本县“公安局”
警察二名,赴南□查办事件,返抵柳子峪口东,竟被红军夺取足踏车而去,该警回县报告,“公安局”
又差局警数十名并邀来日军多名前往柳子峪追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