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38年05月30日
关于开展平汉路以东工作问题,与彭德怀发出指示:
依目前形势,在直、鲁展开工作,猛烈发展我们的力量,已成为路东党和军队的重大任务。
路东部队应配合地方党尽量扩大发展游击战争,尽量组织广大民众提高情绪,走上武装抗日斗争。
强调在敌后恢复政权,一般仍用旧形式,但为加强与增高行政效率,适合抗战需要,应在县、区、村设立行政会议,由各民众团体选代表参加,在民主集中原则下讨论和决定工作。
县长应由民选当地抗日积极分子担任,但仍加委。
经过我们工作活动,把地方进步分子尽量吸收到政权中工作。
在政权恢复区域,刷新教育,恢复学校。
还强调应选择当地进步分子培养成为民众团体和政权机关工作的工作人才;
注意发展地方党,建立党各级组织,特别新成立抗日武装中要建立党的组织;
要确实依照去年12月政治局会议及德怀同志关于该决议的报告和结论,按具体情况运用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