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日
行政院举行第三六一次会议,议决:“台儿庄一役,孙总司令连仲指挥所部,固守该地各村落,沉着应战,予敌重创,使友军达成包围任务。汤军团长恩伯指挥主力军队,迂回枣、峄等处,侧击敌军,获取胜利之基础。该总司令、军团长忠勇奋发,指挥恰当,应呈请国府,明令颁给青天白日勋章,以昭懋赏,而资鼓励。”
△ 国民政府奉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函开:嗣后后方报纸凡登载沦陷区同胞附逆消息,“务须力求翔实,自非参加伪组织及附逆有据者,勿得率加伪逆之名。其有 颜事仇、自残同气者,是自绝于国人,除尽法严捕以惩奸顽外,尤当暴其罪状,勿使清议为之混淆,庶几是非明而邪慝不作”。是日训令直属各机关遵照。
△ 国民政府颁布《审计法》,凡五章56条,规定“中华民国各级政府及其所属机关财务之审计,依本法之规定”。审计职权为:“一、监督预算之执行;二、核定收支命令;三、审核预算、决算;四、 察财政上之不法或不忠于职务之行为。”
△ 军事委员会任命李文田为第二十七军团副军团长。
△ 第三战区顾祝同所部克当涂。
△ 日、英在东京签订《战时中国关税抵付外债办法协定》,规定将中国日占区海关所有税收悉存日本横滨正金银行。6日,驻英大使郭泰祺致牒英外交部,声明中国绝不受英国与日寇所定办法之束缚,保留中国在海关事件上行动之完全权利与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