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月初一日〔4月1日)
“赤桥村公所” 自乱伊始,起皂〔灶〕吃饭,所中吃饭者常有三四十名,村长、副二名,闾长五名,外则有书记二名、村役一名、三庙之尚友三名,其余均为应卯,不免吃闲饭者。 一切米面费用系村中义仓谷□,三庙之租课,以及向富户与磨碾要来之米面粮粟。 殆将四五阅月,该村长副见其不足,恐生枝节,乃于今日吃了散公饭,由此后不再吃饭,惟留书记一名、村役一名、尚友一名,另给工食费,其余均行撤□焉,有事则请村长副办理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