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38年01月15日
中共中央作出《关于发动游击战争建立根据地和党的工作问题给山东省委的指示》。《指示》指出:
在济南失守后,日寇继续南下,山东广大地区有被沦为日寇占领区域危险的形势下,“目前省委工作的布置,应注意即使山东完全变为日寇占领区域,还能使我们的党坚持在山东,发动群众,组织游击战争,保存党的力量,坚持的与日寇进行长期的斗争。”
为此,省委目前的工作“应以发动游击战争与建立游击区的根据地为中心。”
《指示》还提议“创立在党领导下可靠的基干游击队。
必须动员好的干部党员到这种游击队内去。”
“估计山东地区广大,日寇虽然暂时占领中心城市和交通要道,但无法占领一切地区,因此,在开始一个时期以内,坚持在山东的游击战争是完全可能的。”
但是,“最重要的,应当估计山东游击战争是比较长期性的,因此,必须准备长期艰苦斗争”。
“在党的工作上,群众工作上,游击战争上都必须采取积蓄力量、保存力量的方针,即是‘赚钱就来,蚀本不干’。”
同时,“在目前民族革命的高潮中,应当大量的吸收积极的工农成分和革命的学生入党,但同时必须严密党的组织,不使一个奸细和投机分子混入党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