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少奇年谱>19371212

1937年12月12日

12日13日14日,刘少奇在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上先后三次发言,
结合华北的情况,阐述了在统一战线中坚持独立自主原则的重要性,
指出:
我们所说的独立自主,不是破坏统一战线,而是尽量争取合法地位去进行工作。
发展民众运动,动员千百万群众参加抗日,是争取抗战胜利的基本条件。
我们要经过统一战线去进行群众工作,直接动员群众,领导群众,扩大民族革命统一战线运动。
强调要以共产党为领导来团结一切抗日的势力与阶层,建立抗日民族统一战线的政权,坚持敌后的抗战。

会议决定:
成立一个准备召集中国共产党第7次全国代表大会委员会,
毛泽东为主席,
刘少奇等二十五人为委员;
增补陈绍禹、陈云、康生为中共中央书记处书记;
由周恩来、陈绍禹、秦邦宪、叶剑英组成中共代表团,负责与国民党谈判;
由项英、周恩来、秦邦宪、董必武组成中共中央长江局,领导南方各省党的工作;
由项英、曾山、陈毅、方方、凃振农组成中共中央东南分局,
项英为书记,领导新四军工作。

会议听取了项英关于南方游击区的报告后,
通过了刘少奇起草的《中共中央政治局对于南方各游击区工作的决议》。
决议指出:
“项英同志及南方各游击区的同志在主力红军离开南方后,在极艰苦的条件下,长期坚持了英勇的游击战争,基本上正确的执行了党的路线,完成了党所给予他们的任务。
以致能够保存各游击区在今天成为中国人民反日抗战的重要支点,使各游击队成为今天最好的抗日军队之一部。
这是中国人民一个极可宝贵的胜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