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抗战日志>19370816

8月16日

国民政府决定发行救国公债5亿元。9月10日,财政部长宋子文致电何键,湘省至少须派销1000万元,何键复电遵令劝募。旋即成立湖南省救国公债劝募委员会,9月28日拟定分配方案:1.田赋约200万元。2.亩捐约40万元。3.省政府130万元。4.矿商100万元。5.特商50万元。6.盐商50万元。7.银行业50万元。8.其余各业60万元。

▲行政院批准实业部提出的《消弭工潮五项办法》。

▲“湖南人民抗敌后援会”奉令改称“湖南人民抗敌总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