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7日
写完《辩证法唯物论(讲授提纲)》第三章第一节“矛盾统一法则”,并以此为讲稿在抗大作过讲演。这一节后来经作者作了部分补充、删节和修改,以《矛盾论》为篇名收入《毛泽东选集》。《矛盾论》是作者继《实践论》之后,为了同一的目的,即为了克服存在于中国共产党内的严重的教条主义思想而写的。文章指出,事物的矛盾法则,即对立统一的法则,是唯物辩证法的最根本的法则。事物发展的根本原因,不是在事物的外部而是在事物的内部,在于事物内部的矛盾性,一事物和他事物的互相联系和互相影响则是事物发展的第二位的原因。“外因是变化的条件,内因是变化的根据,外因通过内因而起作用”。文章论述了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而特别着力地分析了矛盾的特殊性问题。文章说:矛盾的普遍性是指矛盾存在于一切事物的发展过程中,每一事物的发展过程中存在着自始至终的矛盾运动;矛盾的特殊性是指一事物区别于他事物的及每一物质的运动形式所具有的特殊的本质。研究矛盾的特殊性,不能带主观随意性,必须对它们实行具体的分析。不同质的矛盾,只有用不同质的方法才能解决。教条主义者不懂得必须研究矛盾的特殊性,拒绝对于具体事物做任何艰苦的研究工作,不用脑筋具体地分析任何事物。他们不了解诸种革命情况的区别,因而也不了解应当用不同的方法去解决不同的矛盾,而只是千篇一律地使用一种自以为不可改变的公式到处硬套。文章论述了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指出:在复杂的事物的发展过程中,有许多的矛盾存在,其中必有一种是主要矛盾。主要矛盾起着领导的、决定的作用,其他的矛盾则处于次要的和服从的地位。捉住了这个主要矛盾,一切问题就迎刃而解了。矛盾着的两方面中,必有一方面是主要的,他方面是次要的。事物的性质,主要地是由取得支配地位的矛盾的主要方面所规定的。矛盾的主要和非主要的方面互相转化着,事物的性质也就随着起变化。文章说,对于主要的矛盾和非主要的矛盾、矛盾的主要方面和非主要方面的研究,是革命政党正确地决定其政治上和军事上的战略战术方针的重要方法之一。文章论述了矛盾的同一性和斗争性。矛盾的同一性包含两种情形:第一,事物发展过程中的每一种矛盾的两个方面,各以同它对立着的方面为自己存在的前提,双方共处于一个统一体中;第二,矛盾着的双方,依据一定的条件,各向着其相反的方面转化。矛盾的斗争性是指两个矛盾方面的互相排斥、互相斗争。矛盾的斗争贯串于过程的始终,并使一过程向着他过程转化。对抗是矛盾斗争的一种形式,而不是矛盾斗争的一切形式。对抗性矛盾和非对抗性矛盾在一定条件下可以互相转化。斗争性寓于同一性之中,在同一性中存在着斗争性。有条件的相对的同一性和无条件的绝对的斗争性相结合,构成了一切事物的矛盾运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