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37年06月11日 以洛甫署名致电冯雪峰: “陈家康已于今日动身,我们给予一百五十元,给他们作房租津贴及印刷费。 刘晓同志将于日内动身来负责党的工作。 刘到后暂由刘、你及另找一人组三人团为领导机关。 此事绝对秘密,一切由刘面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