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献堂日记>19370302

灯火管制
陈得学来,述松龄在狱中托看守以电话嘱土屋达太郎先生提出辩护届。
现土屋在台北养病,继承其案件者系北村,【1】请为之主栽[裁]此事。
余不敢决其可否,使给事导之往会其母。
陈子卿来,余责其前日盛称二少爷欲援助礼拜堂之建筑费,余信之,乃使坤山导魏来传往请其捐金,不意其毫无援助之意,反言凡台湾人之团体所作之事,他一概不参加。
所言真有霄壤之差。
二哥、焕圭、垂胜来,招犹龙同往根生处募集商业专修学校之寄付金,继往吴厝会其贤、阿华。
灯火管制盖以避战争时飞机之袭击也,八时至九时为普通管制,凡欲燃之灯当围以黑布。
九时起闻モ【-】タ【-】サイレン【2】之声十发,即将围黑布之灯全消灭三十分间。
九时半モ【-】タ【-】サイレン一声,而非常管制解除,还为普通管制。
十时モ【-】タ【-】サイレン一声,而普通管制解除。
庄长云龙为指挥,诸巡查之协力,当无有违反之者。

【注】
【1】北村:北村寅吉,北村辩护士事务所负责人,位于台中市宝町。
(《台中州及所属团体职员录》,昭和十二年,页四五八)
【2】モタサイレン:モ-タ-サイレン,motorsiren,自动号笛,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