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献堂日记>19370302

灯火管制

陈得学来,述松龄在狱中托看守以电话嘱土屋达太郎先生提出辩护届。

现土屋在台北养病,继承其案件者系北村,[1]请为之主栽〔裁〕此事。

余不敢决其可否,使给事导之往会其母。

陈子卿来,余责其前日盛称二少爷欲援助礼拜堂之建筑费,余信之,乃使坤山导魏来传往请其捐金,不意其毫无援助之意,反言凡台湾人之团体所作之事,他一概不参加。

所言真有霄壤之差。

二哥、焕珪、垂胜来,招犹龙同往根生处募集商业专修学校之寄付金,继往吴厝会其贤、阿华。

灯火管制盖以避战争时飞机之袭击也,八时至九时为普通管制,凡欲燃之灯当围以黑布。

九时起闻モ【-】タ【-】サイレン[2]之声十发,即将围黑布之灯全消灭三十分间。

九时半モ【-】タ【-】サイレン一声,而非常管制解除,还为普通管制。

十时モ【-】タ【-】サイレン一声,而普通管制解除。

庄长云龙为指挥,诸巡查之协力,当无有违反之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