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37年02月10日
中共中央致电国民党三中全会,电文说:
本党深望国民党三中全会,本着和平统一团结御侮的方针,将下列各项定为国策:
“(一)停止一切内战,集中国力,一致对外;
(二)保障言论、集会、结社之自由,释放一切政治犯;
(三)召集各党各派各界各军的代表会议,集中全国人材,共同救国;
(四)迅速完成对日抗战之一切准备工作;
(五)改善人民的生活。”
如贵党三中全会果能毅然决然确定此国策,则本党为着表示团结御侮之诚意,愿给贵党三中全会以如下保证:
“(一)在全国范围内停止推翻国民政府之武装暴动方针;
(二)苏维埃政府改名为中华民国特区政府,红军改名为国民革命军,直接受南京中央政府与军事委员会之指导;
(三)在特区政府区域内实施普选的彻底民主制度;
(四)停止没收地主土地之政策,坚决执行抗日民族统一战线之共同纲领。”
此电为张闻天所起草。
△同日
同毛泽东、博古以“毛、洛、博”署名致电彭德怀、任弼时并报周恩来,指出:
抗日先锋队可留我处,该队枪械可送回东北军。
△同日
同冯文彬以“洛甫、文彬”署名致电冯雪峰并报刘少奇:
“(一)苏区团已改造完毕,暂为‘西北青年救国联合会’,决于04月12日召集代表大会。
(二)全国学联大会在上海何时开幕,望用‘西青会’名义给大会一个贺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