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屯庄派出所[1]昭和八年新建筑用余之土地二分余,今朝巡查後田忠太[2]及赖万福来请盖卖渡证书及登记委任状之印。
宫原、辻两博士介绍画家田边喜规来卖画,乃为之买鹅銮鼻灯台一幅,价四十五円。
林绍培来商宗庙基本财产申请财团法人之书类,系宫坂[3]代书所作成,请余斟酌,就中有未妥之点为之修改数处。
理事五名、监事二名,以烈堂、秋金、澄波〔坡〕、汤盘及余为理事,以阶堂、祖藩[4]为监事。
招绍培同到阶堂处,请其承诺,谈论数十分间乃决定。
命坤山往丰原、外埔持赠魏火屘、何居福、陈赞绪之御岁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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