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事试验场视察
大安会社坑口之山,去年耕於自治村之佃人,尚未结契约。
今朝将添才所起草之契约略为修改,不日举行。
犹龙、云龙、万生、启东三时同余往农事试验场[1]看小麦之成绩。
先会场长末永[2],他略述小麦之需要,台中州之气候最适合栽培,因台北、新竹多雨,台南、高雄过热也;使主任西口[3]导余等往观各种播种之良否。
西口言台中州水田有十三万甲,若前後期之间播种小麦五万甲,每甲可收大斗二十石,合计可得小麦百万石,每石二十円,合计可得二千万円,仅一台中州每年可增收若是,经济之好况自不待言也。
其试验种类则「崎〔埼〕玉廿七号」、「昭和早生」二者为最适宜,其下种子在於十月廿五日以後,十一月五日以前也。
西口又言似此有益之事,积极鼓舞已四年矣,而佃人不肯实行,其所言之理由:一、被雀所食难於防止;二、两期收获可以自给,何必如是努力;三、种麦若好成绩,业主定必升租云云。
余详为说明一、二之无理由,若云升租,他处之业主余则不知,若自治村之土地,自大正十五年至今仅升百分之五而已,此後契约期间尚有二年也。
昭和九年亦曾奖励播种,因成绩不佳以致中止,本年秋间欲再奖励,请其指导,他颇欣然承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