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民国史大事记>19370105


01月05日

国民政府令西安绥靖主任杨虎城、甘肃省政府主席兼第51军军长于学忠,应即一并撤职,仍留原任。
国民政府令西北“剿匪”总司令部着即裁撤。
国民政府特派顾祝同为军事委员会委员长西安行营主任。
国民政府令免甘肃绥靖主任朱绍良本职。
国民政府令驻甘绥靖公署着即裁撤。
国民政府特派王树常为甘肃绥靖主任。
国民政府令准陕西省政府主席邵力子辞职;
任命孙蔚如为陕西省政府主席。

△ 中共中央批准防御中央军进攻作战纲领方案,命红军第15军团集结西安西南地区待命。

△ 张闻天与毛泽东电在上海的潘汉年,要其与宋子文接洽,促使宋子文履行蒋介石在西安应允的“停战撤兵”等六项条件。

△ 毛泽东电周恩来、秦邦宪,指出应向国民党谈判代表表明:
(甲)“南京在蒋回后重新宣布‘剿共’方针,重新向西北进兵,并扣留张学良,破坏协定与破坏信义”;
(乙)“同意南京用政治方式解决西北善后问题,但须在下列条件之下:
(一)立即撤兵;
(二)立即释放张学良回陕;
(三)保证西安协定之实行”;
(丙)“两党关系,三大纲领已与蒋、宋磋商,并已明白为蒋、宋所承认,细目委潘汉年全权接洽。
恩来无去南京之必要”。
同日,又电周恩来、秦邦宪称,应“向张冲表示,只要南京军不开火,红军决不向南京军开火,仍处于调人地位”。

△ 军政部发表整理陕、甘军事办法,中央军万耀煌、樊崧甫、毛炳文、曾万钟各军分驻潼关、渭南、西安、咸阳、宝鸡、天水;
胡宗南、关麟徵、孔令恂各军驻甘肃东部各地;
杨虎城部移驻陕西中部及西北部;
张学良部恢复12月01日前之位置。

△ 国民党中央决定《陕甘军事善后方案》。
“陕甘军事之善后,主用政治方式解决之”;
东北军与西北军各部,入驻划分之一定区域,“由中央严加整理充实”。
人事方面,以顾祝同为西安行营主任,综理陕、甘、青、宁军事及西北国防准备事宜;
以王树常为甘肃绥靖主任,担任甘肃绥靖事宜;
杨虎城、于学忠撤职留任,冯钦哉为第27路军总指挥。
驻地区分:
由潼关沿铁道至宝鸡,再沿渭河至天水、秦安之线,归中央军驻防。
第17路军直属各警旅移驻正宁等11县,第17师移住甘泉等四县。
冯钦哉部编为第27路军,仍驻原地。
东北军一律恢复12月01日以前位置。
“以上方案,为促张、杨部队能切实遵行,我前方军事仍应积极准备,向西安压迫”。

△ 杨虎城、于学忠等九将领通电全国称,中央军西进,“欲以武力造急性之内战”,表示“虎城等欲求对内和平而不得,欲求对外抗日而不能”,“惟有起而周旋,至死无悔”。
此即有名的“歌电”。

△ 杨虎城致蒋介石电称,张学良虽蒙特赦,但“尚未恢复公权”,“此间情形,张副司令01日不归,即西北军民01日不安”。

△ 军事委员会电令第4路军总指挥刘建绪、广东绥靖主任余汉谋,立即向中国工农红军闽赣浙边区游击队进攻,“务于短期内完全廓清”。

△ 日浪人志贺秀二、山口勇男、田中教夫在郑州大同路通商巷百华银楼后院设立秘密机关,雇用汉奸赵龙田制造毒品,密谋勾结禹县山中土匪刘桂堂部千余人,破坏交通,抢劫快车,为当地军警拘捕。
06日,三名日本浪人由日驻郑州领事馆引渡。
外交部向日使馆提出抗议。

△ 由昌黎南大寺等地运至天津之私货达3000万元之巨,致天津私货山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