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日:19370103-年月日
下一日:19370105-年月日
1, 4(一一,二二)
甲、国府特赦张学良,仍交军事委员会严加管束。莫德惠、刘哲、戢翼翘自北平应邀到京,劝慰张学良。
乙、西安将领谈话,不满中央措置,决作军事准备(渭北已发生冲突)。蒋委员长派陈诚为第四集团军总司令,主持陕西东路军事,拟击溃张杨所部(第二、三集团军集陕甘之交)。
丙、青岛走私韩人殴辱海关职员。
丁、天津发现荒谬传单。
相关人物:张学良 莫德惠 陈诚 刘哲 戢翼翘 蒋中正
1月4日
国民政府命令:“张学良所处10年有期徒刑,本刑特予赦免,仍交军事委员会严加管束。”
△ 深夜,周恩来、秦邦宪将所拟防御中央军进攻作战纲领电中共中央。纲领分东线、西线、北线三个作战方面,主要作战方面在东线。
纲领决定组织三人团,以张学良(由何柱国或王以哲代)、杨虎城、周恩来领导作战,由杨虎城统一指挥。
△ 军事委员会委员长蒋介石命陈诚率第四集团军,主持陕西东路军事宜。
△ 杨虎城、王以哲请红军主力速开赴关中地区,全力支援东北军与第十七路军。周恩来、叶剑英与杨虎城及东北军、第十七路军高级将领,共同拟定三方面的联合作战计划。
△ 莫德惠、刘哲、戢翼翘自北平应邀至南京,劝慰张学良。
△ 铁道部派员勘测武汉铁桥。
△ 日第三舰队司令官长谷川清在上海虹口公园举行例行阅兵式,特别陆战队司令官大川内传七与川樾茂大使等3000余人参加。
01月04日
伪满公布刑法。
1月4日
【国内情勢/陸海軍関係】
国内情勢
名古屋城で金鯱の鱗58枚盗難事件
1月4日
杨虎城、王以哲请红军主力迅速开到关中地区,全力支援东北军、第十七路军。周恩来、叶剑英与杨虎城以及东北军、第十七路军的高级将领共同拟定三方面的联合作战方案:在东线渭南的赤水直至长安构筑七道防线。在张学良未回来之前,由杨虎城统一指挥。红军秘密集结后依情况或参加渭北决战,或从蓝田突击中央军李默庵①部,然后以主力向潼关迂回。陕南陈先瑞部及杨虎城两个旅依托秦岭,以运动与游击动作相配合,迟滞李默庵纵队前进。西线红军一小部积极监视钳制胡宗南部后尾。此方案报告中共中央后,次日毛泽东、朱德、张国焘电复同意。
备注: ①李默庵,时任国民党军第八纵队指挥官。
1937年01月04日
同任弼时指挥各军团由庆阳、宁县、正宁等地继续南一下。
1937年01月04日
国民政府发布命令:张学良所处十年有期徒刑本刑特予赦免,仍交军事委员会严加管束。
1937年
34岁
1937年01月04日
阴,微风。
行军。
由合水经窑子头、西华池到姬岘,约九十里。
亲日派何应钦等在日本指使下发动内战,已将潼关附近之蒋军西开,进逼西安,为了巩固西安起义的胜利,促进停战抗日主张的彻底实现,团结东北军及十七路军抗日,我军奉命南调,准备集结淳化附近,相机迎击进逼西安之卖国军。
过华池,遇前总指挥部,到彭、任处请示机宜。
十五时后赶到姬岘。
近日六军部队弱点如下:
炸弹无麻尾,旧的公物随便乱丢,宿营地警戒不严,立即从各方面设法纠正。
(1月4日 星期一 晴)
本年开学第一纪念周。为学生演讲日本学生训练情形。许先生*幼弟新自美返国,于当场摄电影,并摄宿舍内部情形及校舍风景云。下午至田汉家,其夫人赠我中国戏剧学会人场券一张,即赴世界观剧。《雷雨》剧本,缺点甚多,不谓演出者如此之多。马彦祥*饰鲁贵,大致学蒋明,而无其老到。剧作者万家宝*饰周朴园,亦嫌弱。惟李萱饰四凤,初次登台,颇为活泼,可造材也。戴涯饰周萍,则不及其饰老人远甚。
在后台晤张天翼君,略谈。散场后与唐怀秋夫人同赴桃园晚餐。归途复至田汉家,晤白芜,谈郁达夫事。九时半归寝。
* 许恪士(1895-1967),教育家。时任中央大学教育系教授,中央大学实验学校主任。
* 马彦祥(1907-1988),浙江郬县人。戏剧作家、导演、理论家。
* 万家宝(1910-1996),笔名曹禺,后以行。著名剧作家。曾扦中华全国戏剧家抗敌协会理事。
1月4日 星期一 (南京)晴热
晨Wissmann 来。
晨六点半起。八点至所。阅去年华骚国际气象会议议决案,其中颇多更张之处,如西名简写高积云为AC,高层云AS,与前之为A.cu 、A.st 者不间。又卷云不在云量之内,绝对湿度可不必记,云量与湿度可元月平均等等。
十二点回。午后二点至所。五点至中国旅行社询香港来往轮舶,知九号有法国邮船Chenonceaux,头等价110元,二等75元,九号开。尚有N.Y.K.之大洋九十号开,头等45美金一百五十三元,二等廿五(美)元。此价与Dollar 线相间,但Dollar 线因罢工故无轮。回途大洋九于二一卡号离香港,尚有P&O 公司Corlu 轮于廿一离香港,头等八镑即约134元也。六点回。
1月4日 星期一
赴霍尼曼博物馆参观。前月20日曾去过一次,这是第二次,以后有工夫再去参观。
1937年01月04日
月。
放假几天,本该上课了,但是学校纪念碑今天揭幕。
这碑就在我房的窗外,三弟看见了就骂说不好看,他也太过分了一点。
早上一早起来就做事,爸爸到了,从北京回来了。
我们自然讲北京的事儿,三爷、三姐怎样了,一讲,事就没有做多少。
纪念周节目里,他们还一定要我演讲,我胡闹说了几句。
现在居然不想一想,能在台上讲话了。
放炮竹,唱校歌,有最小的学生张昭,揭幕。
晚上还有电影,学生们搬椅子到操场上去,我也帮他们搬。
学生拿了许多纪念册来叫我给他们写,四姐也写。
电影一塌糊涂,什么《外蒙豪杰》,小弟弟最要看这类豪杰的片子,我和四姐没有看完就搬着椅子先走了。
开教职员会议到十一点。
为了学籍问题,教育厅已经驳回,毫无办法,只有请求甄别,并决定明天三下的大考停止。
四日
国民政府徇蒋中正之请,特赦张学良,交军事委员会严加管束。先是军事委员会于去岁除夕举行军法会审,曾判决张学良有期徒刑十年,褫夺公权五年。虽经特赦,免除徒刑,褫夺公权则仍属有效也。
附录
蒋中正呈请国民政府特赦张学良文
「窃以西安之变,西北剿匪副司令张学良,惑于人言,轻干国纪,躬蹈妄行,事后感懔德威,顿萌悔悟,亲诣国门,上书待罪。业蒙钧府饬交军事委员会依照陆海空军刑法,酌情审断,处以十年有期徒刑,大决所绳,情罪俱当,从轻减处,已见宽宏。中正负疚在假,本不敢有所陈渎。惟念论事当究其所极,执法不害于施行。国家设刑典所以儆凶顽,立赦条所以待悛悔。此次该员中于荧惑,大触刑章,变讯播传,举国骇愤,若其遂过怙恶,竟复逆施冥行,在国家固不难制裁,然元气必更以耗竭。尚幸迷途迅复,悔祸及时,观其亲向中正涕泣自白,良知激发,尚以国家为重。因一念转移之故,捩全局祸福之机,酌理原情,似宜上邀宽赦。当今国事多艰,扶危定倾,需材孔亟。该员年力富强,久经行阵,经此大错,宜生澈悟,倘复加之衔勒,犹冀能有补裨,似又未可遽令废弃,不为开迁善向上之路。昔我 总理惩乱嫉恶,执法必严,而宥过施仁,涵容益大。中央矜恤有辜,当更使天下感动。为此不避罪嫌,贡其愚谬。敬恳 钧府俯念该员勇于改悔,并恪遵国法,自投请罪各情形,依据约法,更沛仁施。将该员应得之罪刑予以特赦,并责令戴罪图功,努力自赎,藉瞻后效,而示逾格之宽仁,是否可行,理合备文呈请,仰祈鉴核施行。」
相关人物:张学良
出处:卷4上 1-2页
01月04日
星期一 气候晴
雪耻
戒慎乎,其所不睹:恐惧乎,其所不闻。
政府决议特赦张学良,仍交军委管束。
预定
一、西安钟楼重要,电顾注意。
二、电立夫,属张冲须待周覆电再行,并闻周有覆电否。
三、周来应极端秘密。
四、电周,发各亲友年礼款项。
注意
一、对共党之策略与行动。
二、对川桂之策动如何安定。
三、对倭外交之方针。
四、对俄之方针。
本日身体比前略愈,扫墓二次,补志上月廿二日以后日记。
晚约亮畴、伯聪力子等来谈。
看董其昌所撰定山水画,足以养性怡情,颇能安睡。
一月四日
不怕不是大人,能管住自己才是大人。 公务员应当自责——升旗讲话: 我们的厨夫工役,枉费了我们的钱,枉费了我们的时,枉费了我们的力,因为他仅仅赚我们小小的工资,我们还晓得深深的责备他是应当的。我们身为国家的公务员,国家给予我们较大的薪水,尊荣的名器,及较大的历史机会,如果枉费民财民时民力,我们应当自责,人民更应当深深的责备我们。
一月四日
四日
早至范园与石曾侯约两小时,石曾虑,国府对特赦张汉卿不能顺利通过。
余以为如勉强通过或有後命,缘报载政府电约莫柳忱等来京,果已定日内令张汉卿自由者,决不再觅局外奔走调处也。
午饭在大雅斋。
饭後余独往柯达购物。
晚饭在老半斋,饭後同往参观百乐门跳舞场。
相关人物:张学良 李煜瀛 莫德惠
宴大东社员
大东信托会社业务开始,余亦出席,炘与清波[1]报告社务。
适彭华英来访,杂谈至午,余招之及陈炘、成龙往「吞兵卫」午餐食豹肉。
一时余往铃木医院[2]诊察,适铃木不在,田原看护妇为余抹咽喉,次到八洲庵食面,次到天外天[3]戏园看活动写真。
五时又到铃木医院受田原抹咽喉,次到醉月楼招待大东社员,出席陈炘、清波、云辉、锡钦、雨生、清水、梦兰、献章、绍商、树煌及高雄人三浦。
余因喉咙不佳不敢饮酒。
九时散席即返雾峰。
临睡咳嗽,服宋陈,又服アスピリン[4]方得安寝。
| no | 入藏登錄號 | 卷名 | 檔案系列 | 題名摘要 | 卷件開始日期 | 卷件結束日期 | 數位典藏號 |
|---|---|---|---|---|---|---|---|
| 1858 | 001000006798A | 省市辦理苗圃及造林情形 | 國民政府-經濟-林業-造林、植樹 | 行政院院長蔣中正呈國民政府主席林森為實業部呈報各省市二十四年辦理苗圃及造林情形並補報山西等五省二十三分育苗造林成績表請轉呈 | 1937/01/04 | 1937/01/04 | 001-111210-00004-008 |
| 28835 | 116000000106A | 綏遠抗戰案(三) | 閻錫山史料-文件-電報-要電錄存 | 閻錫山電蔣中正等更正安榮昌部點編事 | 1937/01/04 | 1937/01/04 | 116-010101-0112-088 |
| 23452 | 001000001304A | 舊都文物整理委員會組織規程 | 國民政府-總類-內政法令-內政法令總目 | 國民政府指令行政院為修正舊都文物整理實施事務處組織規則准予備案 | 1937/01/04 | 1937/01/04 | 001-012100-00025-014 |
| 23453 | 001000001424A | 中國航空建設協會捐款獎勵辦法 | 國民政府-總類-內政法令-社會運動法令 | 行政院長蔣中正呈國民政府主席林森關於中國航空建設協會總會呈擬中國航空建設協會捐款獎勵辦法請鑒核案經酌加修正呈請鑒核備案 | 1937/01/04 | 1937/01/04 | 001-012145-00003-001 |
| 1612 | 001000003462A | {#蔣宋美齡#}勛獎 | 國民政府-人事-勛獎-勛獎總目 | 國民政府指令行政院為請於二十六年一月一日頒給蔣宋美齡一等采玉勛章案准予照辦 | 1937/01/04 | 1937/01/04 | 001-035100-00056-010 |
| 1613 | 001000003462A | {#蔣宋美齡#}勛獎 | 國民政府-人事-勛獎-勛獎總目 | 國民政府文官處函行政院為奉令蔣宋美齡給予一等采玉勛章等因錄令函達查照 | 1937/01/04 | 1937/01/04 | 001-035100-00056-011 |
| 1614 | 001000003609A | 民國二十六年元旦授勛(一) | 國民政府-人事-勛獎-頒授勳章(以勳章名稱細分) | 國民政府指令行政院據呈軍事委員會函送二十六年元旦敍勛名冊轉呈鑒核施行一案指令應准照辦 | 1937/01/04 | 1937/01/04 | 001-035111-00019-005 |
| 1615 | 001000003611A | 民國二十六年元旦授勛(三) | 國民政府-人事-勛獎-頒授勳章(以勳章名稱細分) | 國民政府文官處函行政院為奉令陳輝德等三員分別給予采玉勛章等因錄令函達查照 | 1937/01/04 | 1937/01/04 | 001-035111-00021-004 |
| 1616 | 001000003611A | 民國二十六年元旦授勛(三) | 國民政府-人事-勛獎-頒授勳章(以勳章名稱細分) | 國民政府文官處函行政院及考試院為奉令內政部政務次長陶履謙等十二員各給予三等采玉勛章等因錄令函達查照 | 1937/01/04 | 1937/01/04 | 001-035111-00021-008 |
| 1617 | 001000003611A | 民國二十六年元旦授勛(三) | 國民政府-人事-勛獎-頒授勳章(以勳章名稱細分) | 國民政府文官處函司法院及考試院為奉令給予洪陸東謝健三等采玉勛章等因錄令函達查照 | 1937/01/04 | 1937/01/04 | 001-035111-00021-016 |
| 1618 | 001000003611A | 民國二十六年元旦授勛(三) | 國民政府-人事-勛獎-頒授勳章(以勳章名稱細分) | 國民政府文官處函考試院及監察院為奉令給予陳之碩三等采玉勛章等因錄令函達查照 | 1937/01/04 | 1937/01/04 | 001-035111-00021-018 |
| 1619 | 001000003663A | 頒贈外員勛章(四) | 國民政府-人事-勛獎-頒贈外員勳章 | 國民政府文官處函行政院為二十六年民國紀念日授予友邦人員勛章頒給案奉諭菲律賓總統奎松應予贈送紅色白鑲大綬采玉勛章馬干篤等二十二員各分別給予各等采玉勛章各等因錄令函達查照轉行 | 1937/01/04 | 1937/01/04 | 001-035113-00006-035 |
| 1620 | 001000003663A | 頒贈外員勛章(四) | 國民政府-人事-勛獎-頒贈外員勳章 | 國民政府文官處函行政院為府令曲里伯等三員分別給予五等采玉勛章錄令函達查照 | 1937/01/04 | 1937/01/04 | 001-035113-00006-039 |
| 1621 | 001000003663A | 頒贈外員勛章(四) | 國民政府-人事-勛獎-頒贈外員勳章 | 國民政府指令行政院為頒給馬丁汪斯基等三員勛章經院會通過頒給案呈請鑒核頒給案指令准予照辦 | 1937/01/04 | 1937/01/04 | 001-035113-00006-040 |
| 1622 | 001000003666A | 頒贈外員勛章(七) | 國民政府-人事-勛獎-頒贈外員勳章 | 行政院長蔣中正呈國民政府主席林森關於財政部提議擬請轉呈頒給辦理海關稅務人員勳章一案繕呈名單請鑒核特令頒給 | 1937/01/04 | 1937/01/04 | 001-035113-00009-005 |
| 5073 | 002000000601A | 事略稿本—民國二十六年一至二月 | 蔣中正總統文物-文物圖書-稿本(一)- | 因{#蔣中正#}呈請國民政府下令{#張學良#}所處之十年有期徒刑特予赦免仍交軍事委員會嚴加管束 | 1937/01/04 | 1937/01/04 | 002-060100-00121-004 |
| 3431 | 001000005678A | 西安事變案(五) | 國民政府-國防(軍事)-戰役-剿匪 | 分存單特赦張學良 | 1937/01/04 | 1937/01/04 | 001-072460-00005-025 |
| 3432 | 001000005678A | 西安事變案(五) | 國民政府-國防(軍事)-戰役-剿匪 | 國民政府主席林森明令張學良所處十年有期徒刑本刑特予赦免仍交軍事委員會嚴加管束 | 1937/01/04 | 1937/01/04 | 001-072460-00005-028 |
| 3433 | 001000005678A | 西安事變案(五) | 國民政府-國防(軍事)-戰役-剿匪 | 國民政府文官長魏懷函軍事委員會等為奉令張學良所處十年有期徒刑本刑特予赦免仍交軍事委員會嚴加管束函達查照 | 1937/01/04 | 1937/01/04 | 001-072460-00005-029 |
| 3434 | 001000005679A | 西安事變案(六) | 國民政府-國防(軍事)-戰役-剿匪 | 阿勒坦額齊爾電呈國民政府主席林森為軍事委員會委員長蔣中正返京歡騰欲狂職沭恩既重戴德尤深自應綏輯地方安定蒙民以副鈞望 | 1937/01/04 | 1937/01/04 | 001-072460-00006-001 |
| 3435 | 001000005679A | 西安事變案(六) | 國民政府-國防(軍事)-戰役-剿匪 | 江民聲呈國民政府主席林森為外侮日亟請特赦張學良俾得收復失地以贖罪愆 | 1937/01/04 | 1937/01/04 | 001-072460-00006-003 |
| 3436 | 001000005679A | 西安事變案(六) | 國民政府-國防(軍事)-戰役-剿匪 | 孔祥熙電呈國民政府主席林森為張學良案懇俯納軍事委員會委員長蔣中正所請准予赦宥以示寬大是否可行仍祈核奪 | 1937/01/04 | 1937/01/04 | 001-072460-00006-004 |
| 3437 | 001000005679A | 西安事變案(六) | 國民政府-國防(軍事)-戰役-剿匪 | 閻錫山電呈國民政府主席林森為張學良憬然悔過隨同主帥請罪都門敬請鈞座法外施仁准予特赦 | 1937/01/04 | 1937/01/04 | 001-072460-00006-005 |
| 3438 | 001000005679A | 西安事變案(六) | 國民政府-國防(軍事)-戰役-剿匪 | 國民政府主席林森電孔祥熙等為請准特赦張學良一案以經府會決議特予赦免並已明令發表 | 1937/01/04 | 1937/01/04 | 001-072460-00006-006 |
| 45234 | 002000002258A | 煽動西安事變 (一) | 蔣中正總統文物-特交文電-共匪禍國-共匪禍國 | 楊虎城電宋美齡稱蔣中正前令中央軍退出潼關而何應欽竟令西進實有違反蔣意旨請詳陳蔣力予制止 | 1937/01/04 | 1937/01/04 | 002-090300-00004-262 |
| 45235 | 002000002258A | 煽動西安事變 (一) | 蔣中正總統文物-特交文電-共匪禍國-共匪禍國 | 楊虎城電宋美齡據報中央軍中止復員並有西來模樣此間民眾頗滋疑懼祈商請蔣中正迅令趕速撤退一切遵照前電所示辦法辦理以免誤會 | 1937/01/04 | 1937/01/04 | 002-090300-00004-263 |
| 45236 | 002000002259A | 煽動西安事變 (二) | 蔣中正總統文物-特交文電-共匪禍國-共匪禍國 | 孔祥熙電蔣中正國府委員會議決議張學良所處十年有期徒刑本刑准予特赦仍交軍事委員會嚴加管束 | 1937/01/04 | 1937/01/04 | 002-090300-00005-023 |
| 45237 | 002000002259A | 煽動西安事變 (二) | 蔣中正總統文物-特交文電-共匪禍國-共匪禍國 | 孔祥熙電蔣中正國府委員會議決議張學良所處十年有期徒刑本刑准予特赦仍交軍事委員會嚴加管束 | 1937/01/04 | 1937/01/04 | 002-090300-00005-024 |
| 45238 | 002000002259A | 煽動西安事變 (二) | 蔣中正總統文物-特交文電-共匪禍國-共匪禍國 | 陳誠電朱培德何應欽據高桂滋電稱毛澤東現住膚施城偽三十軍在石灣附近及西安飛來某代表召集民眾講話略云國共聯合抗日紅軍月餉二元統歸張學良楊虎城指揮等情 | 1937/01/04 | 1937/01/04 | 002-090300-00005-083 |
| 45239 | 002000002260A | 煽動西安事變 (三) | 蔣中正總統文物-特交文電-共匪禍國-共匪禍國 | 戴笠電蔣中正更正三日電閻寶航所云第二項為中央軍有向西安推進之消息另宋子文已往晤張學良告以蔣對其始終維護等情 | 1937/01/04 | 1937/01/04 | 002-090300-00006-001 |
| 45240 | 002000002260A | 煽動西安事變 (三) | 蔣中正總統文物-特交文電-共匪禍國-共匪禍國 | 葉楚傖電蔣中正國府決議張學良案准以特赦仍交軍事委員會嚴加管束林森並定即以上項決議不加其他文字即行發表惟復權一層有人提而未議 | 1937/01/04 | 1937/01/04 | 002-090300-00006-135 |
| 45241 | 002000002392A | 武裝叛國 (一一五) | 蔣中正總統文物-特交文電-共匪禍國-共匪禍國 | 何成濬電蔣中正據成光耀稱匪由贛邊竄太平山黃家園一帶現彭詩圭已派文德團駐山關之一連及周家屋之王營出剿 | 1937/01/04 | 1937/01/04 | 002-090300-00138-228 |
| 45242 | 002000002459A | 抗命禍國—抗戰時期 (四) | 蔣中正總統文物-特交文電-共匪禍國-共匪禍國 | 高桂滋電蔣中正據高旅長稱三延及蟠龍岔溝坪等處盤踞偽四方面軍及偽八十一師北路軍各游擊隊統歸朱德指揮有於舊曆年後兩次東征抗日之說等 | 1937/01/04 | 1937/01/04 | 002-090300-00205-030 |
| 3984 | 008000001886A | 往來函電(五十九) | 陳誠副總統文物-文件-書函與日記-函電與函件 | 陳誠電蔣中正明日回漢轉潼關並請注意調攝 | 1937/01/04 | 1937/01/04 | 008-010202-00059-002 |
| 1474 | 144000000002A | 戴公遺墨-政治類(第2卷) | 戴笠史料-文件-遺墨-政治 | {#戴笠#}電{#何成濬#}云{#劉蘆隱#}組織革命軍團成立中華青年特務隊迭謀暗殺領袖並刺殺{#楊永泰#}其犯罪確證務乞注意此案審理及消息之露佈 | 1937/01/04 | 1937/01/04 | 144-010101-0002-061 |
| 1475 | 144000000013A | 戴公遺墨-情報類(第5卷) | 戴笠史料-文件-遺墨-情報 | {#戴笠#}電{#黎鐵漢#}希加強{#蔣中正#}警衛勤務夜間尤勤加督察校座每日起居情況請注意查報 | 1937/01/04 | 1937/01/04 | 144-010104-0005-096 |
| 1476 | 144000000027A | 戴公遺墨-司法類(第1卷) | 戴笠史料-文件-遺墨-司法 | {#戴笠#}電{#陳儀#}由南京轉來電文已悉有關{#劉愛其#}{#劉雅扶#}失蹤一案未經接洽謹復 | 1937/01/04 | 1937/01/04 | 144-010108-0001-010 |
| 1477 | 144000000030A | 戴公遺墨-電訊類(第1卷) | 戴笠史料-文件-遺墨-電訊 | {#戴笠#}電{#鄭修元#}{#何芝園#}查南京杭州蕪湖各地有消息斷絕電報不通情報人員固有失職而電台人員尤應負聯絡不確實之責請速與{#魏大銘#}商挽救之方又今後對有可轉呈{#蔣中正#}之情報應即由湘處審核電呈不必再電漢處呈核 | 1937/01/04 | 1937/01/04 | 144-010109-0001-051 |
| 1478 | 144000000039A | 戴公遺墨-經理類(第2卷) | 戴笠史料-文件-遺墨-經理 | {#戴笠#}電{#張冠夫#}查別動隊教導團各月份薪餉尚未清理而{#周家禮#}何以未離滬且存滬帳冊希完全檢出並交{#李守真#}轉送長沙並促家禮速往長沙以便清理等事項 | 1937/01/04 | 1937/01/04 | 144-010111-0002-071 |
| 1479 | 144000000050A | 戴公遺墨-一般指示類(第3卷) | 戴笠史料-文件-遺墨-一般指示 | {#戴笠#}電{#李崇詩#}轉{#吳賡恕#}贊同其意見請即擬一具體計畫轉達見示 | 1937/01/04 | 1937/01/04 | 144-010113-0003-035 |
| 1480 | 144000000054A | 戴公遺墨-西安事變類(第2卷) | 戴笠史料-文件-遺墨-西安事變 | {#戴笠#}電{#蔣中正#}國府議決通過{#張學良#}之特赦並將張交軍委會嚴加管束後{#宋子文#}於午後飛滬或再飛奉化或另函呈請鈞座為張說項又{#楊虎城#}有一電致宋內稱中央軍有分路向西安推進模樣質問究竟 | 1937/01/04 | 1937/01/04 | 144-010114-0002-041 |
| 1481 | 144000000054A | 戴公遺墨-西安事變類(第2卷) | 戴笠史料-文件-遺墨-西安事變 | {#戴笠#}電{#蔣中正#}江亥電{#閻寶航#}向生所云第二項中央軍向西安推進係中央軍有向西安推進之消息謹此更正又{#李志剛#}來京似有恐張之特赦成問題時為{#楊虎城#}向中央說項之意生認為李來對中央今後處理陜事不無補益刻正多方設法探其真實來意等 | 1937/01/04 | 1937/01/04 | 144-010114-0002-042 |
| 611 | 001000004075A | {#邵元沖#}國葬案(一) | 國民政府-人事-喪葬-國葬 | 行政院院長蔣中正函國民政府文官處為准函為中央政治委員會決議撫卹西安事變死難諸烈士並追贈官階辦法一案已分令辦理函復查照 | 1937/01/04 | 1937/01/06 | 001-036320-00007-005 |
| 3507 | 001000004757A | 外人歸化國籍 | 國民政府-內政-國籍-外人歸化 | 內政部函國民政府文官處為函復關於俄女約爾王斯缶及結婚年齡並無錯誤請查照 | 1937/01/04 | 1937/01/06 | 001-052511-00001-003 |
| 3735 | 001000005168A | 駐外使領館升格 | 國民政府-外交-駐外使領館-升格 | 國民政府指令行政院據呈為外交部呈請提升駐美國洛杉磯副領事館為領事館經院會通過請鑒核備案一案指令呈悉准予備案 | 1937/01/04 | 1937/02/08 | 001-061102-00003-008 |
| 3439 | 001000005679A | 西安事變案(六) | 國民政府-國防(軍事)-戰役-剿匪 | {#江民聲#}{#孔祥熙#}{#閻錫山#}等請特赦{#張學良#},甘肅省秦安縣黨務整理委員會等電{#張學良#}犯上作亂危害民族聞蒙特赦群情痛憤特電請主持正義嚴加制裁,廣東省黨部電西安{#楊虎城#}{#于學忠#}冥頑不靈猶復負隅抗命伏望迅予處置掃除叛逆奠安國基,{#劉湘#}{#李宗仁#}{#白崇禧#}電中央部隊仍續向西安壓迫採政治解決途徑懇委座即日銷假回京主持救亡大計,{#楊虎城#}{#于學忠#}行動鹵莽蒙政府寬大僅革職且使留任感愧莫名 | 1937/01/04 | 1937/02/15 | 001-072460-00006-000 |
| 23454 | 001000001424A | 中國航空建設協會捐款獎勵辦法 | 國民政府-總類-內政法令-社會運動法令 | 中國航空建設協會捐款獎勵辦法及海外捐款獎勵辦法,中國航空建設協會國內海外捐款獎勵辦法 | 1937/01/04 | 1943/07/28 | 001-012145-00003-000 |
| 2293 | 020000018876A | 巴拿馬政情參考資料 | 外交部-新聞文化司-外國情報資料-中南美地區政情 | 駐巴拿馬公使館民國二十六年「泛美和平會議與巴拿馬」「第四屆西班牙美洲間國際郵政會議」「巴拿馬運河工作人員國籍問題之爭執」、四十一年「巴拿馬概觀」、四十二年「巴國總統將訪美談修改巴美條約事」專題報告,駐巴拿馬公使館電外交部有關巴拿馬總統下令解散國會取消現行憲法及國會彈劾總統情形、巴拿馬新閣成員名單文電,駐巴拿馬大使館電外交部呈送巴國國會一九五二年十月辯論紀錄、巴拿馬新外長{#Alberto A. Boyd(阿畢博德)#}簡歷,駐巴拿馬大使館民國四十四年一月政治報告「巴拿馬總統{#Jose Antonio Remon Cantera(李蒙)#}被剌逝世」「巴美新條約即將簽訂」、四十五年十二月至四十六年四月半月簡報等文件 | 1937/01/04 | 1957/04/30 | 020-091105-003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