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36年12月02日
毛泽东两次致电刘少奇,提出: “急须同晋绥当局成立友好关系,以便利红军行动。” “速从民族解放同盟或其他关系与晋阎、绥傅接洽。” “立即向晋绥当局提出如下条件: (一)晋绥容许红军参加抗日战线,划定一定防地,帮助解决给养、弹药。 (二)红军愿意服从阎氏之统一指挥,并不干涉晋绥行政。 (三)红军派出代表驻在晋阎、绥傅处,以资联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