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7日
和张闻天、周恩来致电朱德、张国焘,徐向前、陈昌浩,贺龙、任弼时、关向应、刘伯承并告彭德怀,
通报国民党提出的谈判条件,
指出:
“与南京谈判有急转直下势,
第3次与南京联络之代表14日回西安,携带来国民党条件如下:
(一)苏维埃区域可以存在;
(二)红军名义不要,改联军,待遇与国军同;
(三)共产党代表公开参加国民大会;
(四)即派人具体谈判。”
电报并指出,
蒋介石16日到西安,我们正交涉由蒋派飞机接恩来到西安与蒋直接谈判。
△同日
和杨尚昆致电朱德、张国焘,徐向前、陈昌浩、李卓然,贺龙、任弼时、关向应,
将中共中央对回民问题的决定摘要通报,征求他们的意见。
决定的主要内容为:
坚持回民事情由回民自己办理,保护阿訇和清真寺;
红军在回民中只没收反动军阀官僚及广大回民群众所痛恨的人的财物,应由回民自己动手没收,尽量发给贫苦回民;
对于回民中地主高利贷者暂不没收,而采取减税、规定租额等以改善回民生活;
红军不打回民土豪;
应联合阿訇与回民中知识分子,经过他们去接近回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