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泽东年谱>19360818

08月18日
西北革命军事委员会主席毛泽东,副主席周恩来、彭德怀,政治部主任杨尚昆,中央财政部部长林伯渠发出关于筹款的训令。
训令指出:
根据最近中央对于土地政策的新决定,对于地主,只要他不反对抗日红军,应避免用没收办法,而以募捐的方法使其尽量拿出金钱、粮食和物品,宁可少没收一家,不可错没收一家。
在筹款中,必须注意经济政策,没收地主的商店固然不对,没收一般的商店尤不容许。
在苏维埃法律范围内,给商人以适当的保护。
在不损害商业的条件下,向富商作深入的救国宣传,进行募捐运动,筹得抗日经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