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36年07月22日
主持召开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会议,讨论新形势下的土地问题,李维汉作报告,王观澜作副报告。
出席会议的有毛泽东、博古等(会议记录所列为:
“洛、博、凯、张浩、伯渠、迈、泽东、稼祥、亮平、刘英、文彬、周兴、尚昆、郭滴人、王观澜”)。
张闻天在总结发言中指出:
当前“土地革命要适合于民族革命”,应考虑“如何能动员更广大群众参加反帝战线”。
在此原则下,“小商人及手工业者之土地不动”;
“积极参加抗日战争之地主不没收”;
“一般地主应分得地”;
“富农、农业企业家,[注94]一般原则上不没收,平分时一起平分”;
“高利贷主所规定利息还应取消”;
“回民打土豪,他们自己要求打的,还是要打,但严厉防止(我们)为了自己解决粮食而打土豪”。
会议原则通过《中央关于土地政策的指示》。
指示共有十条规定,主要内容为:
一切汉奸卖国贼的土地财产等全部没收;
对地主阶级的土地、粮食、房屋、财产一律没收,没收之后仍分给耕种份地及必需生产工具和生活资料;
份地之数量与质量,由当地农民多数的意见决定之;
小商人和手工业者的土地不没收,富农的土地及多余的生产工具均不没收;
一切抗日军人及献身于抗日事业者的土地不在没收之列。
△同日
同张浩、毛泽东等以“育英、洛甫、泽东、恩来、博古、德怀”署名致电朱德、张国焘、任弼时:
“(甲)目前陕甘宁为汤恩伯、杨虎城、高桂滋、高双成、张学良、何柱国、于学忠、马鸿逵各部共一百五十余团,在蒋介石命令压迫之下,向我进攻。
毛炳文全部、马步芳一部亦被我吸引到甘北附近,企图先击破我再阻止你们北上。
(乙)我们正动员全部红军并苏区人民粉碎敌人之进攻,迎接你们北上。
(丙)二、四方面军以迅速出至甘南为有利。
待你们进至甘南适当地点时,即令一方面军与你们配合南北夹击,消灭何柱国、毛炳文等部,取得三个方面军的完全会合,开展西北伟大的局面。
(丁)国际电台联络从06日起已畅通,望国焘兄将四方面军情形及意见电告,以便转达国际。”
[注94]
农业企业家,主要不依靠地租剥削而依靠大量雇农经营土地或畜牧业的业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