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36年07月21日
主持召开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会议,讨论财政经济问题,林伯渠作报告。
出席会议的有博古、王稼祥、林伯渠等(会议记录所列为:
“洛、迈、稼祥、伯渠、凯丰、博古、亮平、张浩,参加人:
刘英、文彬、周兴、尚昆”)。
张闻天在总结发言中指出:
这次讨论的目的是“使财政政策适合于目前的形势,给以必要的转变”。
根据目前的形势,在政策上,“没收的范围缩小,没收的条件要修改,(要)给以限制,而募捐的范围要扩大。”
我们这次在对待小商人问题上出的问题,是由于执行过去苏区阶级路线的原故,“现应转到全民范围内去,因此,须重新教育我们的干部,工作须彻底转变到群众中去。”
我们准备对大商人实行捐税制度,须知“货币与商业发展有关系”,因而与我们的贸易局工作也就有关系。
当然我们不仅仅依靠这个,我们还要利用商人。
在我们的区域内实行部分的兑现的办法还是需要的,例如保安的商人将货物运到安边的商店去卖,可以在保安先将货物按价格登记开票,货到后,安边的商店亦可以经过当地的经济机关给以兑现,这样也可以起到“给以限制”的作用。
同时“合作社亦可以起调剂作用”。
我们对商人的政策还是要“给以更多的商业自由”,使商会成为商品流通的机关,在商会内组织小商人去反对大商人是不需要的,至于个别反动的除外。
总之商会应“允许其存在”,“不帮助其组织总的,如有总的亦不取消”。
现在财政的支出主要的是在军部,“军委下面应有财政处”,“给以独立权限”实行统筹,而现在的供给部只是个要钱的机关。
今后调剂红军的财政,打到白区去的以自给为原则,实在无办法的,财政部可以给以帮助。
财政部门省一级的应“带有相当的独立性”,“绝对集中现在不需要,而且力量也不可能”,军委采办处还是需要保存,目前耗费最大的是军事机关及国民经济部,募捐可以收到大的成绩,可以在报纸上发表一些宣传的文章。
林伯渠在讲话中认为这次会议给财政经济制定了“一个新的基本方针”。
张闻天最后提出请林伯渠根据会议精神为中央“写一指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