阎锡山日记>19351209

十二月九日

何以知道理是个二:凡一个动词及形容词,均有当不当之定理,喜有当喜不当喜,怒有当怒不当怒,杀有当杀不当杀,救有当救不当救,让有当让不当让,争有当争不当争,无非由内向外,由外向内之不同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