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35年11月30日
△11月底
同张闻天、秦邦宪等出席由中共中央组织部召开的为刘志丹平反的会议。
刘志丹是中共西北工作委员会委员和西北革命军事委员会主要负责人,因错误肃反于1935年09、10月间被审查。
这一错误肃反事件是陈绍禹(王明)“左”倾路线的主观主义和宗派主义的产物。
中共中央通过调查研究,及时地停止和纠正了这个严重错误。
会上,宣读了《西北中央局审查肃反工作的决定》,
宣布刘志丹等无罪,决定立即释放,并且分配工作。
【注】
经查证,
26日,中共西北中央局作出《西北中央局审查肃反工作的决定》,
30日,中共西北中央局作出《关于戴季英、聂洪钧二同志在陕甘区域肃反工作中所犯错误处分的决议》。
30日,中央组织部召开了平反会,宣布了以上两个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