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35年11月07日
中共中央机关到达瓦窑堡。
下午,中央党务委员会即下令释放了刘志丹、高岗、习仲勋等因西北错误“肃反”而被关押的100多人。
△11月07日,中央机关到达瓦窑堡,接管了陕甘晋省委保卫局。
党务委员会经过调查审理,认为“左”倾错误的执行者所拿出的许多案卷里列举的刘志丹等人的“罪状”都是不能成立的。
“所谓刘志丹执行‘富农路线’,是指他在土改中,对地主不搞肉体消灭,给富农以生活出路;
所谓‘梢山主义’,是指他坚持农村割据,开展游击战争,不攻打大城市;
所谓‘投降主义’,是指他在统战工作中团结国民党中的爱国人士等等”④。
显然,这些“罪状”,只能说明刘志丹坚持了正确路线。随即释放了错误“肃反”中被冤屈的刘志丹等同志,接着释放了所有被关押的同志。
④ 见中共中央党史资料征集委员会《党史资料征集通讯》1986年第1期
《中央同意冯文彬、宋时轮同志关于西北红军历史问题座谈会的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