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35年10月22日
注意:一、组织政院之准备与人事之安置。
甲、交通、铁道与实业三部并为经济部,自任部长,以全经令为水利,以建设会改为电气,以樵峰,子文、养甫、文江、仪祉、公权为次长,翁杨为秘书长。
二、汪为监察或考试院院长;三、外交人选与进行;四、统一程序;五、财政三行会组总裁,处以总裁总其成,节制各行。
六、宪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