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士英招坤荣来,告之学校教室欲增筑须用其地,劝其承诺。
议论结果,他言归与其弟坤木商量乃决定可否。
余遂将其事告戊己。
林绵松来托余劝林分践约,娶其侄女丽水,盖自二月他两人之来往甚密,已将订盟矣,因被梅堂之反对,阿分遂不敢实行,然此事不能默默置之也,所谓「纸不能包火矣」。
余不欲干与其事,辞之。
刘亭〔庭〕来商作大安会社柳树湳三十番土地之堤防之位置。
吴汝祥嫂来为佩萸[1]作媒,内子留之宿於家。